建筑行业发生巨变,已经取消或拟取消的资质有哪些
1、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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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的相关申请。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
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待新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再分别按照新标准要求重新核发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工程咨询资质(即将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4、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5、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
参考资料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百度百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参考资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后加强
参考资料: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参考资料:松江政务网-松江区招标办持续推进大调研工作
园林绿化资质什么时候取消
按照经济逻辑早就应该取消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现在的资质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大家都知道全国就那么几个有一级资质的企业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全国各地的绿化工程他们能干的过来吗,有资质的企业就变成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没了变卖资质赚钱的主题,没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就变成了唐僧肉,物业公司的资质取消了门槛降低了,黑名单制度做保证,经营的都比有资质时期更好,园林绿化也不比物业管理复杂到哪去,再说了园林绿化无非是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主题就是植物栽培,栽培的关键就是成活率,造型搭配都是设计的事,更何况苗木都是苗圃和苗农生产的,轮技术就算园林工程师也未必有他们的种植经验丰富,连农民都能好的工作为什么非要搞得神神秘秘,说白了有资质的企业最怕失去不劳而获的本钱就是资质,要想彻底解决垄断就必须取消那些不必要的资质,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体制,从严格监管上下功夫,完善行业黑名单制度,有人说会发生价格战纯属扯淡,公平竞争总比行业垄断更有利于发展!赔钱的买卖绝不会有人做,即便出现类似的问题也不是有没有资质的问题,那是监管不到位和腐败的结果,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资质级别越高问题出的越大!
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是不是干绿化工程不需要资质了,具体还需要什么?
并不是,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想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话,可以选择办理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建筑企业可是可以承接园林绿化工程的。
办理市政公用工程资质需要的材料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若地址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需要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所申请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住建部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此前有关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