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什么叫修规,什么叫控规
一、修规全称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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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等。
二、控规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是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扩展资料:
控规调整:
对拟建项目所处地块的“控制性规划指标”进行变动,称作调整控规,也叫控规调整、规划调整等,土地变性、改变土地用途等也属调整控规。
“控制性规划指标”最主要的几项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化率、用地性质等,凡对以上任何一项指标申请调整的,都属调整控规范畴。
现实中最多的修改规划申请是:增加面积,增加高度,提高容积率,改变用地性质,调整土地用途等。
参考资料:
修规 百度百科
控规 百度百科
山东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10修正)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镇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为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对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的各项控制指标及其他规划要求作出的规划。第四条 城市、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五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城市、镇的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发展地区、储备土地、下一年度建设用地和拟出让的用地以及其他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六条 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范,指导和规范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第八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单位具体编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征求公众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城市或者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备案的程序进行。第九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方案征集等方式,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十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符合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的总体发展要求。第十一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单位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初审后,应当将草案的主要内容和图纸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地点和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第十二条 公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规划草案的文本,就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载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联系方式。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论证。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参考公众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修改。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修改完成后,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附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公众意见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第十四条 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公务员、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组成。
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城市、县人民政府聘任,其中非公务员委员应多于公务员委员。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城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从委员中指定。第十五条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非公务员委员多于公务员委员的情况下,始得举行。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审议意见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召集会议的副主任委员签署。第十七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具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应当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策依据。
未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城市、县人民政府不得审批。第十八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讨论通过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讨论通过后30日内,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范围、实施时间、查询方式以及城市、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城市规划内容可以作为最终的图纸吗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图纸比例为l/50000—1/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
(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b.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c.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d.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
e.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范围;
f.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g.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h.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b.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c.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d.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e.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f.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5)城市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地
(6)郊区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
b.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围;
c.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的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品库、火葬场、墓垃圾处理消纳地等)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d.农田、菜地、林地、园地、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7)近期建设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
城市规划图怎么做
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城市规划图包括用地、管线、交通、绿化、水系很多东西,详细参照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求制定。
城市规划图中M1、M2、M3代表什么,有何区别?
M1、M2、M3分别代表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它们的区别是城乡规划编制图纸规范:
一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指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城市规划图的概念城乡规划编制图纸规范: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城乡规划编制图纸规范,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