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983 年由省编委批准成立,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河南省建设厅,企业性质为科技型企业 ,法人代表杨德民,注册资金1800万元。 我院是河南省唯一一家持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市政工程行业甲级、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咨询甲级、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综合性设计单位。我院还持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压力管道设计、电力设计、文物保护设计、工程造价等多项资质。 我院可承担各类城乡规划设计任务;可承担市政工程(给水、排水、道路、公共交通、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环卫等专业)设计与技术咨询工作;同时可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与技术咨询工作,还可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电力设计、以及工程管理(监理、造价、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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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现有在职职工600余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1人,各类高级职称100余人,中级职称160余人,各类注册人员共计100余人次。专业齐全,人才济济实力雄厚。
随着专业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我院已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获得了很高的社会评价和知名度,在省内确立了牢固的行业主导地位。
法定代表人:杨德民
成立日期:1993-06-24
注册资本:5647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河南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169967559G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He'nan Country Town Layout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
人员规模:5000-9999人
企业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经营范围:城乡规划编制;市政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油气库)专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文物保护规划工程勘察设计乙级;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地规划乙级;压力管道设计;模型制作;检测服务;办公用品的销售。
甲级城市规划资质是什么?甲级、乙级城市规划资质各是什么?
(一)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有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怎么样?
简介:我院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和工程咨询甲级的综合性规划设计院。除承担浙江省内规划设计和科研项目外,还承接了江苏、江西、安徽、四川、山东、福建、河北、河南、上海、重庆、新疆、西藏等省(市、自治区)的规划设计项目。
我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专业齐全。院下设办公室、计划经营室、总师办、财务科、信息与计算机中心、城市规划研究中心和13个设计所、室(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一所、二所、三所、四所、五所;道路交通与工程规划设计研究所;建筑设计研究一所、二所、三所;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风景园林设计研究一所、二所;概预算室)。全院现有职工350名,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4名,高级工程师70名,140余名具有城乡规划、建筑、结构、造价、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咨询等专业注册资格工程师。全院设有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设计、结构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交通、燃气、经济分析等专业。我院是全国城乡规划工作优秀编制单位、全国城市规划行业新技术应用先进单位、国家CAD应用工程示范点、浙江省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十强之一。
我院一贯坚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的方针。建院30多年以来,累计完成各类规划设计研究项目4000余项,其中有140多项规划设计项目分别获国家级、部省级优秀规划设计、科技进步奖。我院充分发挥规划、建筑、市政、风景园林多专业的综合优势,集中力量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有众多规划设计项目在招投标中取得好成绩。
我院于2001年7月通过ISO9001-1994质量体系认证,并始终坚持“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员工”的工作宗旨,坚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求真创新,诚信服务”的质量方针,充分发挥我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以繁荣规划设计创作、推进科技进步、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为目标,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把我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规划设计研究院。
电话 0571-85113759
法定代表人:陈桂秋
成立时间:1992-10-29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000000069678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余杭塘路828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
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身份证、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用评价: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用评价,对其真实性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用评价;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用评价;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用评价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正、副本;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资质证书正、副本;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三)申请方式:书面送达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规划资质种类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三、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2000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5次部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4号发布。
该《规定》分总则、资质等级与标准、资质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
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第43条决定,废止原建设部2001年1月23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