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是做什么的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城乡规划编制党支部,泛指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基本都是各地的设计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属于企业单位城乡规划编制党支部!
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对城乡规划是如何管理的?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删去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如何更好地发挥村党组织书记的作用,让他们真正做到有位有为,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魏周荣
2010年4月 日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面对我们民族地区前所未有地发展机遇之际。为使党建工作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市委始终把做好党建工作作为干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基础。3月份市委召开了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市组织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并确定今年为我市实施“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推进年”,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全市组织工作暨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推进年和第二批选派干部进村任职动员会议精神,落实《合作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刚才,各乡、街道党委负责人进行了述职承诺,对今年的党建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并作出了承诺;市直部门和乡、街道也签订了帮扶协议,六乡两街道还签订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在下一步具体工作中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干出成效。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的有关要求和我市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的需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参考。
一、强化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两大目标”,以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着重点,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加突出时代特色,更加富有实际成效。重点任务有三大块,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牧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开展“双先双强、双带双争”特色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认真实施“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推进年”各项工作。各级城乡党组织要以观念统筹为前提,以组织统筹为抓手,以资源统筹为重点,以工作统筹为保证,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通盘考虑,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充分发挥城市对农牧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新农牧村建设,做到思路同谋划、制度同完善、工作同推进,实现城乡基层党的建设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三是全力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结合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整顿工作,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反分裂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创建和谐校园、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力争学校党建工作在今年有个新的突破。
二、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必须跟上节拍,找准坐标,融入发展,助推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实施市委制定的“11262”发展战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一)围绕三项工程,加强农牧村、社区党建工作。今年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将全力推进“党员先锋工程”、“支部堡垒工程”和“组织创新工程”,开展思想领先党性强,基层优先基础强;党建带团建,争当领头雁;机关带基层,争创和谐村的“双先双强、双带双争”特色创建活动,构建特色更加鲜明、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更加有力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创“五好”班子,带“五强”队伍,建“五有”组织,做“五型”机关的基础上,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转变党员思想观念。要借助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东风,加强对农牧村党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村和和谐社会的政策,大力宣传没有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就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富强。实践证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领会精神到位,抓住机遇不放的地区,经济发展也迅速。二要加强农牧村支部建设,发挥领头雁作用。俗话说“村子富不富关键看支部;班子强不强,关键看班长”,村支部是村里的领导核心,肩负着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建设文明新村的历史重任。各乡、街道党委要引领基层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政策,提高服务基层能力,解决好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难中求进,带领发展经济,切实改变以往基层“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局面。三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2010年度市委将对全市村干部开展集中教学、外出求学、学历提升、活动促学、竞赛助学、观摩互学、组团宣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培训中我们要整合各级各部门的培训资源,如科技局的农牧村实用人才培训,人口委的基层计生队伍培训,社保局的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农业部门的农牧民技能化培训,还有市委党校、团市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相关培训等,会后,请各相关部门尽快拿出本部门今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我们将协调开展培训,全力整合培训资源。四要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基层党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是推进“三项工程”的主要途径。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农牧村工作实际,举办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充分发挥每名党员的特长,调动起党员的积极性,激发农牧村党员为和谐农牧村建设的热情,增强支部的感召力。1、开展双向培养工作:一方面每年新发展的党员必须是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另一方面已经入党的农牧民,要时刻警醒自己,真正做到思想上与党同心,认识上与党同调,工作上与党同步。2、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以“与党同心、与群众贴心、让人民放心,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三心一保持”活动为载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性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实施党员示范行动:要积极开展党员示范行动,推进“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党支部要确定党员示范点、示范户、示范岗,开展“佩带党员标志,公开党员身份,实行文明服务,自觉接受监督”活动。 4、实施党员分类管理: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发挥党员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力度,树好公仆形象,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坚持政策、遵纪守法、维护稳定的模范,发挥党员在各个层面上的先锋模范作用。5、健全党员激励机制:通过探索建立党员权利保障机制,研究对优秀党员的奖励办法,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增强党员的政治荣誉感,扩大优秀党员的社会影响力,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要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采取学习、教育、启发、引导等多种形式,调动青年、妇女等各类骨干的入党热情,建立发展党员目标责任制,及时把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农牧民、致富能人、转业军人、回乡青年、治安联防队员、青年妇女、大中专学生培养发展成为党员,特别是要对每年毕业的“两后”生建档立案,进行重点培养,确保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发展3-5名党员,特别是把妇女同志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使党员队伍的结构更趋于优化,更有利于发挥党员的作用。六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目前,全市各农牧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就是绝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力量十分薄弱,甚至处于“空壳”的状态,村级组织运转困难,“无钱办事”;大部分村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心中无目标,发展无思路,管理无办法,工作无措施。针对这样的现状,我们要抓住国家政策对民族地区倾斜的机遇,充分发挥集体统一经营的优势,重新构建农牧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框架,带领群众找准符合村情实际的发展经济的路子,科学制定规划和措施,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七要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刚才六乡两街道签订了《合作市第二轮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明确认识,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只是基础建设资金,各乡、街道在充分运用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整合多方资源,各帮扶结对部门也要给予资金配合和权力配合,这方面曼玛乡麦武村就做的比较好,在乡政府多方协调整合的基础上,连村干部自筹资金就有2万余元,建成的村级活动室也充分发挥了作用。其他各乡、街道也要抓住机遇,在确保资金落实的情况下,切实做好规划编制、项目衔接、建设施工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切忌重复建设,真正建成一个高标准,党员群众满意的,实实在在发挥作用的村级党组织活动室。
(二)紧密结合实际,推进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年工作。
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创新举措,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市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下发了《中共合作市委关于开展“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推进年”工作的通知》,下派了39名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和47名党建工作指导,加大了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工作力量。各乡、街道党委负责人在刚才的述职承诺中都对城乡党建一体化推进年工作思路和计划进行了表述,如:伊和昂街道结合当前的社区建设,按照地域相近、自愿组合、适当引导的原则,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党组织引导农牧民致富的做法值得大家借鉴。街道辖区有一个城中村录豆昂村,由于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村民的人均耕地面积相对减少,为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有效减少城村贫富差距。录豆昂村将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进一步发挥村暖棚养畜基地的作用,面向市场需求,引导农牧民群众发展绿色生态畜牧业,推进了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但是,根据目前组织部掌握的情况来看,还有部分乡、街道党委,尤其是大多数市直各帮扶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力度不大,有些党组织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措施不具体,还没有有效开展此项工作,究其原因,是一些党组织在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和大局工作的认识上不够到位,没有找准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与中心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导致思想上不够解放,方法上不够创新,效果上不够明显。大家考虑一下,市委要求健全组织设置模式,加强配套组织建设,强化部门帮扶机制,增强党内民主管理,拓宽人才培养方式,创新组织活动载体等活动,就是在城乡党组织互相配合下,达到城市支援农牧村,农牧村反哺城市,引领城乡群众发展致富目的。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工作实践性、创造性很强,没有固定模式,重在实践,贵在创新,只要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发展致富的做法,大家就要放开手脚,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敢为人先。下一步各乡、街道党委和市直帮扶单位要根据《中共合作市委关于开展“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推进年”工作的通知》,在搞好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推进年”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一两个方面的工作,力争使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工作在5月20前取得突破性进展。近期,市委组织部将按照《合作市选派干部近期工作提示》和《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计划表》的要求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街道和工作配合、帮扶不到位的市直帮扶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州委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学校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学校党组织领导能力、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增强师生入党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师德教育,增强反分裂、促和谐、保稳定的能力,积极推进“五好”党组织、“五好”党员队伍建设。市委学校党建工作意见正在酝酿当中,目前,市教育局党委,各乡、街道党委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结合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展开学校党建各项工作。一要明确学校党组织职责。确立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地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要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抓班子、带队伍、育人才,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讨论决定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教育,支持校长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学校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二要健全学校党的组织。按照学校党组织全覆盖的要求,全市各类学校党员人数达到或接近50人的可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可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村小学,党员参加所在村党支部的组织活动,组织关系保留在乡中心学校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学校,从市教育局或乡党委下派2名党建指导员,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等工作。乡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党组织设立专职书记,其它小学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设立专职副书记。三要完善党建工作机构。全市乡中心学校及以上各学校设立政教处,年级配备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政教处和辅导员主要负责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品德品行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勤俭节约教育、环保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市教育局党委配备1名专职副科级组织员。市教育局成立党委,管理市直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各乡中心学校的党建工作;乡中心学校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隶属乡党委管理,中心学校党组织负责各村小的党建工作。四要完善党团共建机制。学校党组织要把群团组织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列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党群工作一体化。乡中心学校以上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团支部书记和少先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妇委会主任等群团组织负责人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同等待遇。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在今天的会议上,各乡、街道党建工作负责人就下一步如何抓好基层党建和城乡党建一体化以及“一乡(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特色”工作提出了很好设想和打算,现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市委对基层党建这一强基固本的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三联四抓双创”工作机制,即:县级领导干部包联,结对共建单位帮联,各乡、街道党组织互联;抓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投入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抓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建设;创党的工作在基层各领域的全覆盖,创党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整合资源,确保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整体迈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各级党组织,这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首要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保证抓党建”的要求,切实履行“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抓基层、打基础,全面促进党建工作,特别是乡、街道党委书记必须始终站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最前线,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按照党委书记“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具体要求,真正把基层组织建设放在心上、讲在口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将基层组织建设与全市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基层组织建设的深入推进,促进形成“党的旗帜飘起来,组织强起来,党员亮起来,群众富起来”的喜人格局。
(二)强化思想意识,明确工作思路。当前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发展来谋划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的措施、方法和途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强化主线意识,准确把握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对各项党建工作要量化安排,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任务,狠抓落实。
(三)狠抓基础工作,夯实基层组织。基本工作都做不好,我们何谈创新、何谈特色?就像一个党员干部连本职工作都做不好,何谈奉献精神?应该说敬业是奉献的基础,乐业是奉献的前提,勤业是奉献的根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载体、基本保障五项基本建设。
(四)创新责任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为了确保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取得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各乡、街道和各部门都必须建立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共同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改进。要用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抱残守缺的惰性思想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平庸之道。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兑现奖罚。为切实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提升全州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市委将制定《合作市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制度》,市委组织部通过日常督查、跟踪督查、联合督查等形式进行,在每次督查结束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亮点和问题及时以《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的方式呈送市委领导和下发全市各级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在深入基层工作时,都必须关心党建工作、过问党建工作、督促党建工作。要严格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月汇报、季督查、年互评”制度和乡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兑现奖罚,努力在全市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帮建部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最后,我代表市委向在座的各位和在基层党建工作战线上辛勤努力的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城乡规划的制定实行制度
《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党支部: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党支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城乡规划法》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什么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这个问题提的比较模糊,不过需要政府部门做的法定规划如下:
省人民政府——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人民政府(包括直辖市)——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总体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总体规划,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
望采纳,谢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法制处
负责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城乡规划、测绘、勘察与设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规划审批的督查督导工作;组织指导城乡规划和管理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三)研究室
参与研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协调调研课题评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工作。
(四)对外联络处
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为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提供规划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社会公众及有关方面的关系;承担对外交流等相关工作。
(五)综合业务处
承担本市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有关行政许可工作的协调、督办、统计及综合分析;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接待受理、证书核发;承担组织协调城乡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和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涉及安全事项的监管工作;参与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承担建设节约型城市的相关工作;承担地名规划管理和地名命名、更名的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分局的综合业务工作。
(六)总体规划处
负责本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及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承担城乡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评估等工作;负责新城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维护工作;负责乡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维护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专项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及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拟订城市总体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详细规划处
承担中心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及维护工作;承担中心城功能、布局的优化和调整问题的研究;拟订涉及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心城特定地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导则的组织编制。
(八)建设用地管理处
负责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论证和规划选址工作;承担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工作的规划研究和规划审查;负责旧城以外地区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相关分局行政许可工作。
(九)建设工程管理一处
承担旧城以外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承担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相关分局行政许可工作。
(十)建设工程管理二处
承担旧城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承担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相关分局行政许可工作。
(十一)基础设施一处
承担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及备案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并提出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承担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规划道路红线管理;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分局的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十二)基础设施二处
承担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及备案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并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行政许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分局的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处
组织本市空间与自然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工作;承担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拟订信息化建设、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财务内审处
编制本系统财务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对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对所属社团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指导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分局专项资金使用工作。
(十五)首规委办秘书处
承办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首都规划建设专家咨询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六)人事处
承担本系统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出国(境)及引进国外智力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
(十八)工会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并指导、协调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十)监察处
按有关规定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