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土地指标?
各省份审批土地指标流程略有差异。\x0d\x0a以重庆为例:\x0d\x0a\x0d\x0a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报\x0d\x0a一、 设定依据\x0d\x0a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0d\x0a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x0d\x0a3.《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x0d\x0a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服务扩大内需改进计划管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361号)。\x0d\x0a二、 项目内容\x0d\x0a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报\x0d\x0a三、 申请材料\x0d\x0a(一)单独选址项目\x0d\x0a1.国家级项目\x0d\x0a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在通过国土资源部预审,并经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国务院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时由国土资源部直接下达。\x0d\x0a2.市级及区县级项目\x0d\x0a(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由用地单位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x0d\x0a(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相关材料;由用地单位到发改委或经委等主管部门办理。\x0d\x0a(3)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或相关材料;由用地单位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x0d\x0a(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或相关材料;由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中介单位编制。\x0d\x0a(5)建设项目范围1:500地形图(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线性工程提供1:1000或1:2000地形图,图为西安80坐标系统坐标),勘测报告书(土地分类按GB/T21010-2007执行);由用地单位委托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测绘单位勘测制作。\x0d\x0a(6)建设项目有关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拟选址符合两规的情况、拟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符合国家用地定额情况、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情况等;工业建设项目,还应说明项目用地投入产出强度等情况;由用地单位提供。\x0d\x0a(二)城市(集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x0d\x0a1.城市(集镇)规划区内的非经营性项目\x0d\x0a(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由用地单位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x0d\x0a(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相关资料;由用地单位到发改委或经委等主管部门办理。\x0d\x0a(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或相关资料;由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中介单位编制。\x0d\x0a(4)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或相关材料;由用地单位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x0d\x0a(5)经依法批准、审核确认并标注用地范围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及相应批复文件;由用地单位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x0d\x0a(6)建设项目范围1:500地形图(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线性工程提供1:1000或1:2000地形图,图为西安80坐标系统坐标),勘测报告书(土地分类按GB/T21010-2007执行);由用地单位委托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测绘单位勘测制作。\x0d\x0a(7)建设项目有关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拟选址符合两规的情况、符合国家用地定额情况、拟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拟申报用地现状、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情况等;由用地单位提供。\x0d\x0a2.城市(集镇)规划区内的工业项目\x0d\x0a(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材料;由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中介单位编制。\x0d\x0a(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或相关材料;由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中介单位编制。\x0d\x0a(3)经依法批准、审核确认并标注用地范围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及相应的批复文件;由用地单位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x0d\x0a(4)建设项目范围1:500地形图(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提供1:1000地形图,图为西安80坐标系统坐标),勘测报告书(土地分类按GB/T21010-2007执行);由用地单位委托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测绘单位勘测制作。\x0d\x0a(5)建设项目有关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拟选址符合两规的情况、符合国家用地定额情况、项目投入产出情况、拟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拟申报宗地现状、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情况等。属于工业园区的项目,应附工业园区规划情况、下达计划情况、审批土地情况、已审批土地实施征收情况、审批土地尚未供应情况、已征收土地供应情况、已供土地建设情况、已供土地闲置情况等的说明;由用地单位提供。\x0d\x0a3.城市(集镇)规划区内的经营性项目\x0d\x0a购买地票解决用地指标\x0d\x0a四、 申请受理机关\x0d\x0a区国土房管局\x0d\x0a五、 决定机关\x0d\x0a重庆市国土房管局\x0d\x0a六、 承诺时限\x0d\x0a受理后7个工作日上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丁新务 党组书记、局长
张正海 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黄三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承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长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东来 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6月)
张铁鹰 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6月)
徐明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0年6月)
侯宝中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2010年6月)
王卫民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2010年6月)
【国土资源】2010年,焦作市耕地面积为19.66万公顷。园地3877公顷,林地62087公顷,草地1108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0681公顷,交通用地1318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395公顷,其他土地6389公顷。煤炭年产矿量493.37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444.87万吨,水泥用灰岩212.37万吨,制灰用灰岩38万吨,熔剂用灰岩36万吨,耐火粘土2.3万吨,硫铁矿4.6万吨,铁矾土6.7万吨,高岭土3.8万吨,玻璃用白云岩1.15万吨。
【耕地保护】2010年,市政府与市、县、乡政府主要领导层层签订了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进一步严格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论证、补划等工作,落实与农业部门联合验收的工作制度,全年补充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5748亩,耕地面积继续稳定在289万亩,基本农田保持在242万亩,连续第12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受到了省厅和国家的好评。
【测绘市场管理】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对测绘任务的备案、测绘成果的汇交及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完成了10个测绘项目备案和11个测绘成果的汇交。开展了焦作市坐标系统统一化建设工程,确定了省测绘工程院作为技术协作单位,建立了统一的焦作市地方坐标系,将西安80坐标系的D级GPS坐标成果和焦作市原城建坐标控制网成果转换到新的焦作市地方统一坐标系中。开展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对全市符合换证条件的25家测绘单位进行了初审和资质上报,批准19家。另新申报测绘单位两家,获省测绘局批准。开展地图市场检查22次,查封、收缴违规地图产品68件,其中“三无”地图28幅、地球仪21个、涉及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14件,涉及的生产及销售单位5家,未发现存在泄密隐患的地图。
【地政地籍管理】2010年12月,六县(市)、四区(高新区并入山阳区)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部分)顺利通过省级预检。全市共投入调查经费2173万元,调查宗地4.96万余宗,完成了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93.67平方公里调查及建库工作,查清了3972.6平方公里土地的分类、权属、界线、面积等利用状况,各项成果顺利通过省厅预检。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本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采取了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同步进行的方法,初步实现了从“以数管地”向“以图管理”的转变。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全年组织建设用地交易73宗、面积4348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2.17亿元,确保了土地市场需求。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138亩。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2010年,以武陟、孟州、沁阳和沁北产业集聚区、焦作循环经济区5个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区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建设标准厂房109万平方米。筹集土地储备资金1.8亿元,储备土地1254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170亩。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严格设立了矿产资源保护区、开发区和禁采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指导县(市)区编制完成了22个矿区、5个重点矿种、82家采矿权整合实施方案,为促进全市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山阳区以焦作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引进项目12个,节约耕地1000余亩。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149个省、市级重点项目,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先后完成新月铁路第二双线、郑焦城际铁路云台山支线、博爱县天然气利用等18个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上报建设用地57个批次2.58万余亩,批回土地7233亩,争取新增报批用地2万余亩,及时供地1.4万亩,有力保障了职教园区、产业集聚区等123个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争取使用挂钩指标3870亩,县域重点项目用地得到有力保障。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双保工程”先进单位。
【土地整理】2010年,焦作市争取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44亿元,组织实施了11个土地整治项目,整理土地规模达17.2万亩。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确定了孟州钱沟村、东孟庄村为省级试点,整治规模44.29公顷。
【矿产开发管理】2010年,与省地质勘查技术部门协作,着力解决矿业权设置中的证库不符、矿权飘移、矿区范围重叠等问题,实地核查了146家矿山企业,换证118个,埋设定界控制点363个,解决了85家矿山企业边界问题。落实采矿许可证全国统一配号规定,为160家采矿企业办理了统一配号发证。完成139家矿山企业储量动态检测,全市采矿持证率和动态检测率均达100%。全年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905万元,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137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全市举办基层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班26期,培训人员1533人,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简明读本4030本、简明彩页1800份;出动110余人次排查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区、段)80多处,其中大型隐患点1处、中型隐患点14处,列入市级防治方案的重要隐患点(区、段)15处;完善更新了市、县(市)区群测群防行政体系和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台账,明确监测人员70人、监测责任人55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1330份;投资1.2万余元购买了发电机、手持防水喇叭、防水手电筒、雨衣、雨鞋等应急救灾物资,并在修武县西村乡组织了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沁阳市、博爱县获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三级预警预报9次。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完成了《焦作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修编工作,规划治理恢复资金23亿元;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全年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书》55份,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380余万元;组织了4个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两个项目的实施,全年完成治理资金1100万元;编制完成了《焦作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10~2012年)》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国家2010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亿元。编制完成了《焦作市2010年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报告》,地下水监测工作运行正常。
【储量管理】规范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全市139个矿山企业中有138个完成了矿山储量动态检测验收备案工作,其中甲类矿山17个、完成比例100%,乙类矿山121个、完成比例99%;对全市13个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机构三年来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重新组织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了11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资质单位,淘汰了两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考核不合格单位。
【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2010年5月15~20日,组织开展了中国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宣传周活动。参加了河南省“十大最优美的地质景观”评比活动,焦作云台山红石峡水体景观和神农山“龙脊长城”景观双双入选河南省“十大优美地质景观”;建立更新了中国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网站;完成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完成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的设计工作;成功申报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财政部批复地质遗迹保护资金1160万元。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完成了地质博物馆方案设计和工程地质勘探以及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
【矿产勘查管理】2010年,全年未发现违法勘查行为,勘查持证率达100%。组织了全市3个探矿权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与市政府签订的协议,认真组织,对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实施的焦作市恩村煤层气勘查项目进行了四次督察,确保了探矿权人依法探矿。对全市地热资源进行了调查,组织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了焦作市浅层地热资源普查项目,完成了对温县地热普查项目的验收。
【焦作矿山公园】焦作缝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资格于2010年5月份获国土资源部批准,是一座以展示煤矿开采遗迹景观为主体,以石灰岩采矿遗迹治理、地面塌陷遗迹治理等环境更新、生态恢复手段展示为核心,并融合古代瓷窑遗址、现代影视城等人文景观于一体的综合性矿山公园。矿山公园的功能布局设计为焦煤集团白云有限公司和北山缝山公园两个核心景区、一个森林公园辅助景区,规划面积11.67平方公里,已经建成的面积为5平方公里。
【国土资源规划与科技】2010年6月,焦作市矿产资源规划已按照要求编制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全市共有11个项目立项,分别为沁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河南焦作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孟州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孟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温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土地利用研究、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电子政务平台综合事务管理系统、武陟县黄河滩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武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研究、修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4个项目通过省厅科技鉴定:修武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修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焦作市国土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博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5个科技项目获省厅奖励: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和焦作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研究获一等奖,焦作市黄河滩区土地开发利用综合研究获二等奖,沁阳市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系统建设和沁阳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获三等奖。
【人事教育】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在教育培训和国土资源文化建设上下工夫,完成了“三定”方案的报批,新增科室3个,新增正科级职位5个,新增编制人数5人;调整了地产交易中心编制体制,保留了“地产交易中心”机构,核定编制7名,对职能职责重新进行了调整。组织了局机关的公开竞聘工作,提拔14名正科、8名副科,涉及岗位变动23人。对5个县(市)局和5个分局及部分二级机构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和轮岗,共提拔正科8名、副科17名。组织22人参加局长培训班,组织安排1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学习,圆满完成了四城区143名地矿人员的接收工作。组织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优秀、先进、达标基层国土资源乡所活动,全市共有61个乡所受到省厅表彰,争取省政府补助经费163.215万元。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和“爱心一日捐”活动,共捐款58870元。参加建厅十周年文艺汇演,修武局的舞蹈《欢聚一堂》获一等奖。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储备土地1253.37亩,其中收购土地432.8亩,收回土地175.79亩,新增地644.78亩,超出市局下达目标95.6亩。供应土地15宗1220.2亩,实现储备收益23140.205万元。筹集土地储备资金1.8亿元,按时偿还到期贷款1.14亿元,支付土地储备专项资金6616.26万元,偿还贷款利息支出1341.12万元。全年返还14宗土地储备成本6005.7万元,争取市财政拨付土地收益基金241万元,追回欠款40.27万元。工业集聚区完成13个项目的勘测定界工作,用地面积1335.49亩,上报征收土地2291.96亩,供应新上项目用地5宗880.72亩,收缴土地出让金4085万元。抓好黄河滩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指标管理,销售补充耕地指标1850亩,销售收入1660.49万元,收缴1155万元。为南水北调、工业集聚区、城际铁路等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4500余亩。全力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完成南水北调控规区土地调查4004.36亩,完成农地储备11宗104.13亩,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用地手续15宗2500亩。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尝试竞争性短期出租,实现储备土地短期利用收入8.04万元。
【信息化建设】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改造升级了综合事务管理、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和土地登记等电子政务系统,录入各类国土资源管理数据信息4万余份,全年网上运行业务审批报件2460件,公文收发1345件,各类文件材料内网传输8342件,公开政务信息1050条,办理“政府在线”举报、咨询129条,连续四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在全国地市级网站测评中排名第八位,“金土工程”项目获省厅科技进步一等奖。
【土地执法监察】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制定了《焦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焦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考核办法》、《焦作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等制度,在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12336信息平台,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查处;同时,积极主动与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单位)结合,对于影响较大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联合办案,有效打击了违法用地行为,从而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目的。全年共发生土地违法行为131宗,对符合立案条件的74宗进行了立案查处,查处违法用地面积59.4334公顷,结案率达98.2%。
【第十次全市卫星遥感执法检查】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了焦作市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就土地卫片执法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并对阶段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取得了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副市长贾书君多次主持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卫片执法检查专题会”,保证了卫片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卫片执法检查共涉及276个图斑、335宗地,监测面积为12785.77亩,农用地面积为9575.8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95宗,面积为9580.95亩,军用土地1宗,面积为61.6亩,实地伪变化140宗,面积为2963.61亩。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1.01%。
【矿政执法监察】2010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焦政办〔2010〕86号)和《焦作市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对非煤持证矿山进行集中治理整顿通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出非法采矿点439处,依法取缔非法采矿点439处。没收采矿工具和采矿设备210余件,切断运矿道路21条,遣散人员115人,没收非法采出矿产品10吨,关停焦矸窑113座,清理道路两侧矿产品堆放点43处,清理矿产品3100余吨,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采矿行为。
【信访工作】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坚持信访工作“日报告、周研判、旬督查、季通报”制度,深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访评估工作,加大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百日竞赛活动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331起,较去年下降20%,排查化解各类疑难信访事项40起,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事项38起,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被省厅推荐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档案管理】2010年,投入16万元,对档案室软硬件进行了全面更新改造,档案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得到了进一步显现,档案查询服务更加便捷快速。全年整理各类档案6828卷,文书档案3691卷,业务档案3137卷,累计提供档案信息服务2150多人次,顺利通过了省一级档案管理达标验收。
【12336举报电话】2010年,共接到举报电话994起,其中受理国土资源违法线索435起,接省厅转办函33件,政策咨询电话526起。经核查确认属实的有307起,无效件161起,其中举报土地违法的283起,矿产资源违法的24起,群众满意率达99%。
【“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工程】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保增长、保红线”工作。全年共上报审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47.7816公顷,补充耕地147.7816公顷,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省国土资源厅奖励2000亩用地指标。
【企业服务年活动】2010年3月,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项目服务年”活动,对纳入全省联审联批范围的38个重大项目和市111个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采取特事特办、领导分包、限期办结等措施,全年共上报57个用地批次,报批建设用地2.5万亩,在全省17个地市排名第六。保障了职教园区、山阳循环经济园区、武西桃花峪黄河大桥、太极拳养生基地、赵固铁路、厦工工业园二期、修正药业、北大附中、多生多等全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123个,被市政府评为项目服务先进单位。
(朱兵)
工程项目前期要签一堆合同是个啥玩意儿,比如立项合同啊,可研合同啊那些,上面还有谈判价格~~。在线等~
立项审批 可研是报告,一般自己做,委托其他人做时才需要一个委托合同,必有的合同只有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第三方审图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当然也可以是EPC总包出去就只有一个合同了;如果委托招标也还再需要一个合同,消防环报等验收想过的容易些就再签个顾问合同;政府方面的东西都是审报或审批,工程所在地可能还会有开发区的入园协议。
手里的资料只有这个不是表格的,表格复制不过来,自已看流程吧,是广州南沙开发区的项目前期所有要做的工作,服务好的开发区你什么都不用懂,开发区有专人指导你下一步该怎么做。
一、 项目立项:[经发局]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1、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审批所需提交资料:
(1)填写立项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发起人及合作单位的法人证书;
(4)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说明资料。
2、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立项审批所需提交资料(一式两份):
A)投资中方需提交资料:
(1)注册地址使用证明;
(2)合资(合作)企业立项申请表(5份);
(3)已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银行资信(如中方出资)(正本);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如属委托审批的,另须提供中方注册地同级外经贸审批机关的委托审批函(原件);
(7)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B)投资外方所需提交资料:
(1)公司开业合法证明(复印件);
(2)投资外方的董事构成文件(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资信证明(原件);
(5)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第4条中,如以个人名义投资,须提供投资者居住所在国(地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及银行资信(原件1份)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立项审批所需提交资料
A)企业申请立项审批所需提交资料: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立项申报表(正本一式五份);
(2)新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
(3)投资方公司开业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签字授权委托书(原件)。
B)企业申请合同/章程审批需提交资料:
(1)合同前项目登记表(原件1份);
(2)投资方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3)生产或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4)新公司章程(正本);
(5)新公司董事会委派书及所有新公司董事签名(正本);
(6)新公司所有董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项目选址 :[规划局]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设计条件所需提交资料:
(1)立案申请表B1;
(2)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批文(项目建议书);
(3)申请函。包括:建设内容,项目性质,占地面积,建筑规模,项目对交通、环境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申请单位盖章;
(4)拟建项目功能布局图;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预先取得环保、消防等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6)1:500或1:2000广州座标系现况地形图,并用铅笔绘出拟建设用地范围;
(7)在历史用地上建设的项目必须附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权属证明;
三、用地预审:[国土局]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还提供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原件;
(3)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和附图复印件;
(6)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图3份原件(需要描绘用地边界红线和贴附坐标列表);
(7)国家、省、市计划管理部门或南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8)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
(9)属申请单位原来历史用地的,原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四、签订土地合同:[国土局]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协议(划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表》原件;
(2)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还提供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原件;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5)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图(比例尺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图)3份;
(6)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复印件;
(7)受理之日前1个月内,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原件;
(8)原建设单位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规划局]
审批时限:4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立案申请表C;
(2)申请函;
(3) 立项批文;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按《选址意见书》要求取得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意见;
(6)1:500或1:2000实测地形图三份,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单位依据钉桩成果标示用地及代征地范围;
(7)用地钉桩成果文件一份;
(8)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件;
(9)农转非用地,应提交用地项目预审批准文件;
(10)招标拍卖取得的土地,应提交上述1、2、6、7、8项资料和拍卖确认书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分割规划用地的,应提交上述1、2、6、7、8项资料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原地块地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还提供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
(2)授权委托书(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原件;
(3)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5)《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原件3份;
(6)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复印件;
(7)国土管理部认定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附图(包括1:2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和1:500或1:2000的地形图)原件5份;
(8)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比例尺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原件4份;
(9)广东省地质矿产局认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原件;
(10)受理之日前1个月内,由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原件;
(11)属建设项目位于镇级总体规划建设区内的,提供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2份;
(12)属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复印件;
(13)属占用耕地的,广东省林业厅准予占用林地的批准文件(原件);
(14)属占用林地的,广东省林业厅准予占用林地的批准文件(原件);
(15)属核辐射、电磁辐射、噪音、污水、废气等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准予建设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6)属违法用地的,国土管理部门对违法用地的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注:办理建设用地预审业务时,已提交相同资料的,则不需再次提交。
七、建筑消防报建:[消防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 项目工程消防审核申报: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设审验申请报告;
(3)规划局批复文件(应说明申报建筑物的单位、层数、建筑面积及使用功能);
(4)建筑、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5)建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图纸二套(建筑总平面、各层平、立、剖面图、自动消防设施系统平面图)。
2. 建设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装修平面布置图纸(如局部装修应提供所在楼层全层平面布置图)、天花图、墙面装修图(均应标清轴位)各两套;
(4)装修防火资料的有关资料;
(5)顶棚图纸;
(6)改变使用功能送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批文;
(7)设计说明(包括装修资料具体名称、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情况等);
(8)建筑物整体土建、消防系统消防审核或验收合格意见书
3. 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
(1)《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消防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明(盖公章,并注明承接工程项目名称);
(4)消防设施系统平面图二套;
(5)设计说明,说明系统设置部位、功能、水池控制方式等;
(6)建筑工程消防审计审核意见书
注:所提供图纸均应为蓝图,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图纸一律按A4纸规格折叠并装订成册,存档一套,退报建单位一套。
八、临时用水、用电报装:
1、临时用水报装:[有关自来水公司]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填写一份用水报装表
2、临时用电报装:[番禺供电分公司]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客户申请新装或增加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用电时,请到各属地供电营业点及广州番禺供电分公司营业大厅(地址:番禺区市桥镇光明北路91号)申请办理报装手续,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临时、永久用电设备名称、设备功率、电压等级;
(2)写书面用电电源、用电地点、原因、报装容量;
(3)营业执照。
九、环保报建:[环保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提请审批的申请函一份
(2)符合填报要求的《广州市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表》一式五份;
(3)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其批文复印件各一份;
(4)项目主体工程扩大(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书各一套,包括:
a:工艺流程图b:设备布置图;c:土建图;d:防治污染设施在总平面中的位置图(二份)
(5)防治污染设施设计图二份(加盖设计单位图章),包括
a:工艺流程图;b:设备管道布置图;c:构筑物结构图;
(6)防治污染设施设计说明书二份(加盖设计单位图章),包括
a: 设计方案分析 b:设计、设计参数选用,设备选型和各处理单元选用依据;c: 设计处理效果;d: 有关设计计算和说明;e:设备资料明细表(指设备名称;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技术参数、参考价格;f: 设备安装及调试说明;g: 项目概算明细表;h:运行费用计算及分析;
(7)专业咨询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设计的咨询意见:
(8)证明文件,包括:
a:市煤气公司同意入网的证明文件;
b:“三同时”保证金交缴证明文件;
c:市环境监理所提供“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证明文件;
(9)建设项目的规模、内容及位置已发生较大变化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时间已超过两年,或报告表的批复时间超过一年半,登记表的批复时间已超过一年,需重新编写环境影响报告;
(10)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对项目报建的意见;
(11)表格资料要填写清楚,不得缺项或缺盖公章;
注:上述申请资料由环保局工作人员根据建设项目情况选定个别内容,具体要求请参阅我局发出的《建设项目受理条件通知要点》。
十、初步设计审查:[由建设局统一受理,协调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需在业主的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出齐后,7个工作日完成审查,由业主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评审单位)
所需提交资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或申请函;
(2)计划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
(3)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项目提交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复;
(4)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规划、人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审核意见或复函;
(5)初步设计文件和规划方案图纸、设计说明及指标。
十一、申请基础施工:[建设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办理先行基础施工的申请函;
(2)规划批准先行基础施工意见;
(3)计划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应招标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7)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8)监理总监、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证书。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报建):[规划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类
(1)立案申请表D1;
(2)本年度有效的固定资产投资批文(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文件(复印件);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b)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提交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或村镇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
(4)《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需提供房地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房地产证明文件的持证人和本址常住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村民住宅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已取得的房地产证明文件;已取得的宅基地证明文件;
(5)规划部门同意建筑设计方案的函及附图附件(复印件);建筑设计方案经多次调整的应提交有关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6)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绘制在1:200或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
(7)建筑设计资质或单项设计资质(即设计单位在图纸上盖设计资质章);
(8)《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一式两份);
(9)需要初步设计审查的,已取得的初步设计的有关审查意见(复印件);
(10)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文件或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中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十三、工程招投标:[招投标中心](外企、民企自主决择招投标)
1、邀请招标核准应提交资料:
(1)办理邀请招标申请报告;
(2)计划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筑方案及规划部门同意建筑方案的批复;
建设单位及其所有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登记手册。
2、公开招标登记应提交资料:(登记点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招标申请报告;
(2)计划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保函(不少于发包价的30%);
(7)委托招标代理的合同(委托招标代理的);
(8)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未经年度注册的)。
十四、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局]
所需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2)承建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工程地质勘探及水文地质资料;
(4)全套施工图一份;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份;
(6)施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概算(施工概算)一份。
十五、施工许可证:[建设局]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
(2)计划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应招标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7)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8)监理总监、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证书。
十五-1、永久用水报装:[供水公司]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安装时间:3-5日)
所需提交资料:填写一份用水报装表
十五-2、永久用电报装:[供电所]
审批时限:100千伏安以下的7个工作日
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0个工作日
客户申请新装或增加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用电时,请到各属地供电营业点及广州番禺供电分公司营业大厅(地址:番禺区市桥镇光明北路91号)申请办理报装手续,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临时、永久用电设备名称、设备功率、电压等级;
(2)书面用电电源、用电地点、原因、报装容量;
(3)营业执照
十五-3、消防系统报装:[消防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消防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明(盖公章,并注明承接工程项目名称);
(4)消防设施系统平面图;
(5)设计说明,说明系统设置部位、功能、水池控制方式等;
(6)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十五-4、通信设备报装:[电信部门]
审批时限:视线路现状而定
所需提交资料:凭有效证件,到营业厅或电1000报装
十五-5、永久路口、排水、排污、绿化报建:
(1)设置永久路口、排水和排污管接入市政管网、绿化建设工程均需向规划分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参见第十二点。
⑵设置永久路口、绿化建设工程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我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后可按要求自行建设[规划局][建设局]
审批时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参见第十二点、第十五点。
⑶排水和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网,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我局提出接入申请,批准后再向我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建设局或指定的管线单位指导下将排水和排污管接如市政管网。
审批时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参见第十二点、第十五点。
十六、规划验收和工程验收备案(包括:规划、环保、基建、市政、质监备案等):[建设局协助]
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录;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12)规划验收合格证;
(1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档案认可书;
(14)环保验收文件;
(1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16)工程质量保修书;
(17)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8)法规、法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
a、 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b、 电梯安装部分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 单位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书。
十七、消防验收:[消防局]
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所需提交资料:
(1)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填写好初验意见);
(3)消防产品及防火资料相关资料(有效的形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及供货证明);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及总平面图;
(5)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
(6)隐蔽工程记录;
(7)自动消防系统施工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8)完整的工程竣工图。
注:所提供图纸均应为蓝图,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图纸一律按A4纸规格折叠并装订成册,存档一套,退报建单位一套。
十八、卫生验收:[卫生防疫站]
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书;
(2)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食品、食品用产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4)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6)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7)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十九、技监验收:[技术监督局]
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所需提交资料:
A:锅炉
(1)《广州市锅炉安装申报表》及《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现场作业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五份;
(2)《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核查备案表》复印件或安装单位的合法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资料》;
(3)安装技术工人的合法资格证书;
(4)锅炉房报建的批准文件;
(5)锅炉本体及辅件、配件的出厂资料,包括锅炉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监检报告、锅炉总图等;
(6)施工图纸及工艺文件;
(7)安装合同;
(8)司炉操作人员及水处理操作人员证件、复印件或培训报名证明;
B:压力容器
(1)《广州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申请表》及《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现场作业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五份;
(2)压力容器出厂资料,包括压力容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监检报告书、竣工图、铭牌拓印件等;
(3)施工设计资料、工艺管线图、施工工艺文件;
(4)《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核查备案表》复印件或安装公司其它的合法资质证书和证明资料。
二十、环保验收:[环保局]
1、环保试运用
(1)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含土建、各处理单元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检验文件一份;
(2)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报建批复的准建证或批文复印件一份;
(3)经主管局或总公司签署意见的“试运行报告”一式五份;
(4)申请试运行延期需提交原批准“建设项目实物试运行临时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或“实物试运行申请报告”五份)及书面申请报告(请详述原因、整改措施及申请延期时限)一份。
2、环保验收:
(1)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报建批复文件(准建证或批文复印件)一份;
(2)申请验收审批报告一份;
(3)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报告一份;
(4)生产工艺和设备平面图一份,防治污染设施竣工图纸两份、市环境监理所提供《排污口标志分布图》;
(5)项目工程总结报告一份,该总结报告应有环保专用章(节),说明按设计要求的防治污染设施的完成情况、试运行效果、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已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6)工程决算报告(含防治污染设施工程决算内容)一份;
(7)防治污染措施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维修保养制度各一份;
(8)符合填报要求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六份;
(9)主管局或总公司环保机构对项目环保验收预审意见;
(10)项目限期生产或使用的计划及保证书各一份;
(11)违章项目应提交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接受行政处罚证明资料各一份;
(12)表格资料填写不清楚或缺盖公章;
(13)建设项目环境回顾评价报告书。
注:上述申请资料由环保局工作人员根据建设项目情况选定个别内容,具体要求请参阅我局发出的《建设项目受理条件通知要点》。
另外:
房地产证:[国土局]
(在房屋子测绘资料办妥后,5个工作日办妥房地产证)
所需提交资料:
除需提供通用资料外,还需提供:
(1)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和附图原件;
(2)国土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地产测量机构出具的1:500查丈图原件2份;
(3)属国有土地的,国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属商品房预售的,国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和《商品房预购人明细表》原件;
(5)属农民集体土地的,国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6)属自建私房办证的,提供房地产测绘丈量图。
规划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业项目审批详细流程
工业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阶段:项目备案阶段(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
审批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
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简介、项目名称、报送到政务中心“三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备齐材料后,报送到发改局窗口办理备案。
第二阶段:施工报建阶段(34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报告、核发国有土地证(16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
审批事项:结建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地震安全性评估及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供电申请、诚信责任书、节能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18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人防办、气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队。
项目单位备齐申请资料,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业项目综合窗口办理。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9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程防雷设施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环保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规划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部门:消防队、环保局、住建局、人防办。
项目单位备齐资料,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验收部门进行验收。
五、其它事项
(一)在并联实施的审批环节中,如某个环节未予许可或者许可内容发生变更的,该环节审批部门应及时告知工业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由工业项目综合服务窗口转告其它审批窗口作出相应处理,所需审批时间相应顺延。
(二)各审批窗口初审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并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依各级相关规定,审批事项需征求相关窗口意见的,审批窗口在审批前应主动征求相关窗口意见,并设定回复时限。被征求意见部门不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意见,视为该部门默认同意。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
(三)依法进行的公告、公示、招标、拍卖、挂牌、专家评审等工作所需时间严格执行各级规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涉及征地审批、农用地和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调整审批,所需时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计入行政审批期限;申请人项目图纸设计、审核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期限。依法报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窗口审批的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期限,相关程序按照国家和各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有关要求
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是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县直各有关部门、窗口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并联审批有序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工业项目并联审批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张士民同志担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安监局、供电公司、人防办、消防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怀锋同志担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定期召开并联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相关事宜,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必要时可邀请项目单位列席会议答疑解惑,确保工业项目并联审批顺利开展。
(三)构建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平台,加快开发建立全县统一的工业项目并联审批管理专用网络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和实时跟踪监督,实现审批信息实时公开和即时共享。
(四)加强效能监察
监察部门要加强管理,将并联审批开展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综合考评体系,对并联审批质量和效率进行全过程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五)强化业务指导
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标准化管理,统一印制并联审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标准化申报材料及范本,陈列于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我县职能部门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
(六)该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
石家庄土地评估公司
河北新世纪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河北省评估行业最具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土地勘测定界测绘资质管理的权威机构。1994年始于原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所属河北省土地估价所,2000年10月25日脱钩改制组建公司。
河北省唯一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理事单位,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河北省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同时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证书》、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土地规划机构登记证书》、A级《拍卖企业证书》、《拍卖经营批准书》、一级《房产中介机构资质》、丙级《测绘资质证书》、《土地勘测定界许可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资格。
执业范围土地勘测定界测绘资质管理:基准地价评估、宗地评估、房地产评估;地价动态监测、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征地区片价评估;土地整理可研分析、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籍测绘、土地征用勘测定界、土地登记代理;拍卖自然人法人或其土地勘测定界测绘资质管理他组织依法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物品和财产;工程招标代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服务。
团队人才:拥有员工50人,90%以上员工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4名。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土地估价师11名,房地产估价师9名,房地产经纪人5名,土地登记代理人6名,拍卖师3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2名,造价工程师3名。
企业宗旨:客观公正 诚信务实 铸就品牌 回报社会
企业理念:规范执业 专业领先 信守承诺 高效优质
企业愿景:成为多元化发展,拥有雄厚技术力量,在省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在国内同行业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打造成为河北省土地评估首选权威机构,河北省国土资源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