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甲级测绘资质和增加甲级专业范围
办理甲级测绘资质需要在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办公场所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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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甲级测绘资质需要的企业人员有: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 *** 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人)。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
(4)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册的人员。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二、申请甲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六百平方米。
三、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申请甲级测绘资质需要满足工程业绩。
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条件比较高,一般企业都是通过资质升级获得甲级资质的,而且不能越级申请资质升级。
五、新增甲级专业范围需要具备相应乙级专业范围。
丙级测绘资质。增加沉降观测。
你是想在丙级测绘资质里面添加沉降观测业务?
按照国家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网站下载的资料《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丙级资质的测绘单位,在从事变形(沉降)观测和形变观测时,要求配备0.5秒级精度以上全站仪和S05级精度以上水准仪各不少于1台。
从事变形(沉降)观测和形变观测的作业限额: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下或者高度在50m以下的建筑。
你是哪个省的,各省情况不同。
办理资质中,测绘技术、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证明文件,去哪里弄呢
测绘技术:
主要是写一些公司获奖情况,并且要把获奖证书附上。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是指公司是否具有质量体系保证,如公司通过了CMMI3等,并且要把证书附上。
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公司内部编写的有关档案管理的制度。办理资质时,需提交作为附件。
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测绘资质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的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扩展资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信、电力、燃气、热力、人防、输油、广播电视、公安和工业管道等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监督工作。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保密工作,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申请书中附有在城建档案馆取得的施工地段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地段现状地下管线、管位地形图。第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第八条 经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管线工程建设,必须由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放线定位,并在地下管线覆土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报告。
市规划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地下管线工程验收所形成的鉴定材料应当包括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结论。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材料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测绘资质档案管理制度;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它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CB/T50328)的要求。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抢修,需要改变原设计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反映现状。第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绘制全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根据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专业管线图及时修改,并输入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第十六条 专业管线管另部门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提供专业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并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第十七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成果,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查清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而擅自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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