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工作主要内容有哪些

不动产测绘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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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测绘是测绘学科的重要部分房产测绘资质管理技巧,其测绘成果具有法律效力,按行业来看,从事不动产测绘与管理的部门和人员最多。不动产测绘所采用的理论、技术与方法和工程测量学的基本相同。

中文名 不动产测绘 外文名 Real estate surveying and mapping  别    称 地籍测绘 归    类 测绘学科

测绘有那些证或考

工程测量员,摄影测量员,不动产测绘员,大地测量员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概念

不动产(俗称房地产)是指具有权属性质的地块和其上建筑物的总称。不动产与地籍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不动产测绘一般称地籍测绘。地籍有地理性功能经济功能、产权保护功能、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功能、决策与管理功能。按发展阶段可划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按特点和任务可划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初始地籍是指在某一时期内,对其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后,最初建立的册簿和地籍图。日常地籍是对土地分布、数量、质量、权属及其利用的动态变化进行修正和更新。按土地的分布可划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城镇地籍的对象是城镇,农村地籍的对象是城镇郊区及农村。前者一般采用1:500的大比例尺地籍图,后者一般采用1:2000 比例尺的地籍图。

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的技术性工作。地籍调查的内容主要有: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等级调查和房产调查。地籍测量是地籍调查的最重要的技术手段。地籍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房产测绘资质管理技巧;符合多用途的原则;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地籍调查的程序包括调查准备,调查的组织方案和技术方案,收集资料,外业测量,内业工作,检查验收和成果整理。

地籍测绘

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和地籍图测绘。其技术与方法与工程测量学中的控制测量和地形图测绘基本相同。

地籍控制测量

地籍控制测量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由高级到低级布设的原则,可分为基本控制测量和加密控制测量。基本控制测量分一、二、三、四等,可布设相应等级导线网和GPS网。地籍控制网的建立方法与工程控制网的相同,可采用常规地面测量方法、卫星定位方法以及卫星和地面测量技术的综合方法。

界址点测量

界址点是宗地的轮廓点。界址点坐标的精度可根据测区土地经济价值和界址点的重要程度加以选择。在我国,对界址点精度的要求也分为不同等级,最高为±5cm。界址点测量方法可采用工程测量学中的各种测量方法,也可用摄影测量方法。

地籍图测绘

地籍图是按一定的投影方法、比例关系和专用符号描述地籍及有关地物、地貌要素的图,是地籍的基础资料之一。地籍图覆盖整个国土,具有国家基本图的特性。

房产图测绘

房产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基本情况和权属界线的专用图件,也是房产测量的主要成果。按管理需要,分为房产分幅平面图(简称分幅图)、房产分宗平面图(简称分宗图)和房产分户平面图(简称分户图)。

房产分幅平面图

房产分幅平面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是测制分宗图和分户图的基础资料。分幅图可以在已有地籍图的基础上加房产调查成果制作,也可以以地形图为基础测制,还可以单独测绘。分幅图,上主要标示的地籍要素和房产要素有:控制点、行政境界、宗地界线、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维护物、宗地号、幢号、房产权号、门牌号、房屋产别、结构、层数、房屋用途和用地分类等。

分宗图

分宗图是绘制房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分宗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件,其坐标系与分幅图的坐标系一致。比例尺可根据宗地图面积的大小和需要在1:100~1:1000之间选用,可在聚酯薄膜上测绘,也可选用其房产测绘资质管理技巧他图纸。分宗图的测绘精度一般要求是分宗图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不超过0.5mm。

分户图

分户图是在分宗图的基础上绘制局部图,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表示房屋权属范围内的细部图,以明确异产毗邻房屋的权属界线,供核发房屋产权证的附图使用。

面积量算

地籍测量中的土地面积量算是一种多层次的水平面积测算。例如:一个行政管辖区的总面积、图幅面积、街坊面积、宗地面积、各种利用分类面积以及土地面积的汇总等。土地面积量算方法有两种,即解析法与图解法。

解析法是根据实测的数值计算面积的方法,主要是坐标法,即按地块边界拐点的坐标计算地块面积。其坐标可以在野外直接实测得到,也可以是从已有地图上图解得到,面积的精度取决于坐标的精度。当地块很不规则,甚至某些地段为曲线时,可以增加拐点,测量其坐标。曲线上加密点越多,就越接近曲线,计算出的面积越接近实际面积。

变更测量

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变更测量、日常地籍测量、界址变更测量和界址的恢复与鉴定。

地籍变更测量

地籍变更测量是指在完成初始地籍调查与测量之后,为适应日常地籍测量的需要,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调查。地籍变更的内容主要是宗地信息的变更,又包括更改和不更改宗边界地信息的变更两种情况。地籍变更测量包括地籍变更申请、地籍变更测量准备、变更地籍要素的调查和变更登记等流程。变更测量后,应遵循用高精度资料取代低精度资料,用现势性好的资料取代陈旧资料的原则,对有关地籍资料包括宗地号、界址点号、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地籍图、宗地图及其面积以及房屋的结构、层数、建筑面积等作相应的变更,做到各地籍资料之间的一致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上述地籍变更完成后,才可履行房地产变更手续,在土地登记卡或房地产登记卡中填写变更记事,然后换发土地证书或房地产证书。

日常地籍测量

日常地籍测量主要针对的是未登记发证的土地或房地产的地籍测量。内容包括:土地出让中的界址点放桩和制作宗地图;房地产登记发证中的地籍测量;房屋预售调查和房改的房屋调查;工程验线;竣工验收测量;征地拆迁中的界址测量和房屋调查。

界址变更测量

界址变更测量是在变更界址调查过程中,为确定变更后的土地权属界址、宗地形状、面积及使用情况而进行的测绘工作。界址变更测量包括更改界址和不更改界址的界址变更测量,其中又分原界址点有坐标和没有坐标两种情况。它包括界址点检查和变更测量两个步骤。

界址的恢复与鉴定

界址点埋设有界标,若界标因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发生位移或遭破坏,需及时恢复。恢复界址点的放样方法同工程测量学中的方法,有直角坐标法、极坐标法和各种交会法。

依据地籍图或界址点坐标成果在实地确定土地界址是否正确的测量工作称界址鉴定。通常是在实地界址存在问题或者双方有争议时进行。如有坐标成果,且附有地籍控制点时,可采用坐标放样的方法鉴定。鉴界测量结果核对无误后,要报请土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发展历史

我国和埃及、希腊、罗马等文明古国都存在古老的地籍记录。当时的地籍是一种以土地为对象的征税簿册,这也就是税收地籍阶段。到了18世纪,土地利用更加多元化,出现了农业、工业、居民地等用地类型。测量技术的发展,使地块的精确定位、面积计算和图形描述成为可能。地籍的内容包含了土地及其上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和利用类别。19 世纪,出现了城市地皮紧张和土地交易兴隆的状况,产生了在法律.上保护产权的要求,地籍又担当起产权保护的任务,产生了产权地籍。进入20世纪,由于人口增长及工业化等因素,地籍涉及房地产管理、土地开发整理、法律保护、财产征税等各种规划设计和政府决策,于是形成了多用途地籍。 [1]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什么?

1、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2、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3、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扩展资料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甲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甲、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如何申请房产测绘丁级资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申请房产测绘丁级资质的企业需要满足相应的等级标准,带有关手续去建设厅申请办理。首先,申请房产测绘丁级资质除了满足通用标准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人。

2、仪器设备:全站仪1台(2秒级精度以上);水准仪1台(S3级精度以上);手持测距仪3台。

3、作业限额: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4、具有完成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

二、其次,申请房产测绘丁级资质应该提供的资料: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章测绘资质资格

1、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2、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 军队测绘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3、第二十九条: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作出要求,不得让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中标,不得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 中标的测绘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

4、第三十条: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规定。

5、第三十一条: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6、第三十二条: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和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的式样,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测绘乙级资质应该怎么申请?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关于人员和仪器的要求,要看你申请的测绘业务范围:

比如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要求: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仪器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