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证书的真伪怎么查询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质量管理方针(大致可分成3条来写,目的、理念、要求)总则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所,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先进水平.第二条质量管理目标同样写到总则里面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100%;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100%;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100%;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所的质量目标,(质量、信誉、服务、科技四个方面写4条)单位全体职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目标制定,量化分解)第三条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它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定义取为单独一项)制定制度如下:(以下每款写为一条)1,外业生产管理A,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B,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C,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省技术监督局检定.D,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E,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F,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格后,提处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2,内业生产管理A,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B,内业作业人员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整理数据.内业计算资料均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审核人签名.C,内业作业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绝不能凭主观推测处理,应询问外业人员确认,或如有必要亲赴作业现场确认.D,内业操作中使用的软件应验证,作业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避免丢失数据或错误发生.E,内业工作结束后,应会同外业组长编写本次工程的技术总结及测绘报告,迎接质检组的质量检查.第四条测绘技术质量管理(1)接受测量任务后,应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起始点资料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才能交外业组.(2)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以规范为依据,编写测量任务书和技术设计书,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测绘管理技术人员会审,编写结束后签名.(3)应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段引进和吸引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4)应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实践,积极响应劳动管理部门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5)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应的解决法,鼓励动脑筋,想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单位的技术水平.(6)一个测绘工程结束后,都应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归档,应十分重视资料整理工作,对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资料应坚决重做.(7)测量成果和资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应严守保密制度如发现私自提供他人测量成果者,以批评教育或下岗的方式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党政部门按党纪国法处理.测绘质量管理.第五条测绘产品质量管理.A,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B,外业组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决不能蛮干.C,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全站仪必须检查其测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丝位置是否正确,垂直误差,分叉误差等,如发现不合精度要求,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水准仪必须检查圆盒水准气泡,管水准气泡,十字丝,I角,特别是I角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改正或送修.测深仪必须做比对测量,如测深不准,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D,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外业组自检,质检组复检,总工室验收.E,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第六条测绘产品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为了确保成果,成图的质量,作业小组在测图过程中必须做好经常性检查.做到站站检查:每站测图结束,检查本站所测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无错误和遗漏,用仪器检查邻站所测部分界址点,地物,地貌点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如有错误,及时纠正;沿途检查:迁站过程中,沿途进行巡视检查,观察图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确,有无遗漏;全面检查:本幅图的野外工作结束后,作业小组还应对本幅图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成果成图质量,便于检查验收.全面检查包括室内检查,野外巡视检查和仪器检查三种.A,室内检查,它是检查成果成图质量的第一步.首先,检查各种控制资料是否齐全;各项成果的图形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超限或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图上注记的高程是否与计算成果一致.其次,检查各种记录,观测和计算手簿中的记载是否齐全,正确,清晰,有无连环涂改,是否合乎要求.所有控制资料都应作全面详细检查,但也可视实际情况重点抽查其中某一部分.B,野外巡视检查,它比较容易了解测图质量的一般情况和发现作业中的缺点与错误.选择巡视路线的原则是:既能检查室内发现重大疑点,又能检查范围较大,分布均匀的测绘面积.其方法:一般沿道路进行.检查进将原图上地物,地貌与实地对照比较,查看有无遗漏,综合取舍情况,形状是否相似,地貌显示是否逼真,符号运用,名称及其它注记是否正确等,发现问题现场改正。第七条质量管理活动1,评选"质量信得过班组"2,评选"优秀测绘工程项目"活动3,评选"优秀测量能手"称号活动4,邀请测量专家对单位进行技术指导5,与其它测量单位进行技术交流↑事实上貌似没有这个事第八条远期目标争取完成ISO质量体系认证以及计量认证这两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测绘单位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以下提前到总则之后)(一)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1、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2、负责项目合同的签定;3、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4、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5、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6、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二)项目负责人:1、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2、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3、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4、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5、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6、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三)技术人员: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2、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3、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4、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5、爱护仪器设备。(四)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1、质量检查员必须通过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2、质量检查程序:(1)作业员自检;(2)作业员互检;(3)专职质检员或兼职质检员检查;(4)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上报技术负责人审核。(五)后勤管理人员:1、为测绘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确保生产第一线任务的顺利完成;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3、负责测绘技术标准的收集;4、负责测绘资料的收集,成果资料的管理;5、负责车辆的驾驶和保养;6、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7、负责经费的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管理,提高测绘质量,明确测绘质量责任,保障城市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及实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主管部门)市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第四条(测绘单位责任)测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测绘质量的法律法规,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对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五条(测绘统一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与国家测绘系统相联系并相对独立的上海平面坐标系统和吴淞高程系统,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因特殊需要,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商相关部门批准。测绘合同中约定特殊技术要求的,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强制执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第二章测绘质量管理制度第六条(测绘资质制度)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外省市测绘单位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持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向市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进行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第七条(测绘质量体系)测绘单位应当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体系,并保障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第八条(资格制度)测绘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具体的测绘工作,保证测绘工作质量。第九条(技术设计保障制度)测绘项目施测前,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测绘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应当按照规定经过单位有审核权限人员的核准,确保测绘技术设计书规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没有技术设计书的测绘项目施测。第十条(质检制度)测绘单位应当健全质量检验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测绘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质量检查机构或者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对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并对测绘项目质量进行最终检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第十一条(测绘仪器与测绘软件)测绘单位使用的测绘仪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定或者校准,进口的测绘仪器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使用未通过检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测绘仪器从事测绘活动。测绘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测绘软件。第三章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本市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按照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具体承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第十三条(年度检查)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每年组织测绘质量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主要进行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以及抽检其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列为当年度被检查单位:(一)初次取得测绘资质的;(二)原测绘资质升级或增加测绘业务范围的;(三)上一年度检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四)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五)其他应当检查的。被列为年度检查的单位数量不少于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有效持证单位总数的20%。第十四条(专项检查)市测绘管理部门根据测绘管理需要和测绘成果质量现状,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某一类测绘专业项目进行质量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对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测绘持证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涉及专项检查项目内容的,应当列为年内的专项检查被检单位。第十五条(基础测绘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质量检验)市测绘管理部门对本市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全面质量检验。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组织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本市重大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超过30万元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逐步推行须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重大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第十六条(地下管线跟踪测量的质量抽检)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项目的质量监督,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过程及时进行抽检,保障地下管线跟踪测量数据的准确性。第十七条(对质量不合格举报的检查)被举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测绘成果的单位,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在初步查实后,组织对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以及测绘成果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第十八条(材料提供)测绘单位应当配合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无偿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检查的,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一)有关质量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的材料;(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材料;(三)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对被抽检的测绘项目,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一)技术设计相关材料;(二)项目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三)项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四)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检查结束后,测绘单位提供的材料应予以返还。第十九条(检验程序、标准及结果判定)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和技术方法执行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及规定。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测绘成果材料为手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当次检查结果即为不合格。第二十条(申请复检)测绘单位对测绘项目成果的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或者市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向市测绘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的,由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据申请组织复检。第二十一条(结果利用)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状况和成果质量的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测绘资质审查和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非本市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二条(质量责任)测绘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的,市测绘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补测或者重测,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工作自律)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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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
进行进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可以下载百度APP,在百度APP中搜索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后进行查询即可,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百度APP。
2、在搜索栏输入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
3、输入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后,下拉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一键查询。
4、最后在出现的界面输入要查询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即可。
注意事项:
查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后返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上角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方便以后查询其他企业测绘资质。
怎样查询测绘资质办理流程
可以直接百度搜索测绘资质办理流程。测绘资质证书办理简单来说分为四个主要步骤。
1、选择专业,依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自己所需要办的测绘资质的专业。
2、找寻人员,根据公司所选择的专业招聘测绘资质证书办理标准所对应的测绘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
3、购买设备,根据公司已选择的专业购买测绘资质证书办理标准对应所需要的技术装备,技术装备为合计数量要求,并非每一种技术装备都需要。
4、办公场所,测绘资质证书办理中有一个环节是现场核验,会现场查看公司的办公环境和档案室。
测量员证书怎样查询
1.由于测量员考试由当地住建厅组织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成绩也是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具体查询网址以当地的住建厅网址为准,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我没办法给你一一列举。
2.可以直接电话查询当地住建厅
拓展资料
工程测量员是指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工程从开工,施工,运营各个阶段测量工作。
一个工程开工,工程测量先行。工程测量员必须进行工程测量中控制点的选点和埋石,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放样、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线型工程测量、桥梁工程测量、地下工程施工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地质测量、地震测量、矿山井下测量、铁路(高速铁路)测量、建筑物形变测量等专项测量中的观测、记簿,以及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检验测量成果资料,提供测量数据和测量图件等。
(参考资料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百度百科 工程测量员)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询应到哪个网站?
如果当地规划局有公布便可查到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如果没有请前往本地国土规划局由工作人员进行查询。若是工作人员,《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在在全国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查询。
施工许可证号应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城乡建设局)查询,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扩展资料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
建筑工程施工注意事项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
用户需要注意用户要使用合格安全带,注意检查安全带的使用年限,安全带使用年限为5年。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先挂牢再作业,应当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用户需要注意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佩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电焊作业会产生弧光,戴上防护面罩和防护长筒手套可以防止受伤。
用户需要注意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参考资料来源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国土测绘资质证书查询官网:人民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面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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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注册测绘师考试将于 2022 年 11 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
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成绩显示
“-1” 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 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 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时间: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参加 3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或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均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级别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自然资源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 “证书查验” 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办理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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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测绘师考试暂定各科合格标准分数线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根据此前人社部发布的有关通告,自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考试实行一个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即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这种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表明,注册测绘师考试越来越成熟,证书在全国范围通用。备考时考生在自测模拟时可以这个分数线来测试自己的备考程度。
注册测绘师启用电子证书,使用专用印章。已制发的纸质证书若损毁、遗失、一起未领取等不再补发。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届时,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电子证书,企业和个人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来查询和验证证书真伪等。
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规定,测绘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设3个科目,考试成绩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证书全国有效。
经考试取得证书者,受聘于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经过注册后,才可以注册测绘师的名义执业。测绘活动中的关键岗位需由注册测绘师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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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信息,2022年注册测绘师成绩查询入口预计于11月份开通,届时浙江考生可以查询2022年注册测绘师成绩。
注册测绘师考试成绩查询官网:
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生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合格标准:
预计2022年注册测绘师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参考往年合格分数线,如下: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 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成绩能保留几年?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全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免一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两个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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