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是个人,没有公司,也没有资质。但是我接到一些测绘工程,想找一家有资质的公司挂靠

所谓的挂靠是违反《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你可以把工程介绍给有资质的单位,然后与他们合作,给你一定的类似咨询费或是信息费之类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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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高德、苹果、北斗用的卫星地图照片都是一样的?

苹果地图(中国境内)、北斗地图(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没有关系)一直都是使用高德地图的数据。只不过高德、苹果、北斗分别有自己高度定制化的APP,基础数据都是一样的。

高精地图不是人人都能“绘制”,在中国已知具备测绘资质的厂商企业均在可控范围内,目前获得甲级测绘资质的国内企业只有不到20家,外资企业想要进入更是难上加难。国家有相关规定借用测绘资质案例:自动驾驶地图(高精地图)属于导航电子地图的新型种类和重要组成部分,其数据采集、编辑加工和生产制作必须由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2006年曾有一家公司在未取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导航电子地图的制作,被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并处以516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入“2006年十大测绘违法典型案例”中。苹果地图2018年之前因中国大陆政策的限制,苹果地图无法使用由“TomTom”提供的数据,数据供应商为“

高德软件 ” 。因此,中国大陆版的苹果地图只能显示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地理位置信息,且只能使用平面的导航指示,无法使用“Flyover 3D”。

2018年末,苹果改进借用测绘资质案例了中国大陆用户的苹果地图应用,中国大陆部分地图数据由高德提供,而境外地图数据则改由TomTom提供。这时中国大陆用户已经可以访问世界其借用测绘资质案例他国家或地区的地点详细信息、用户评价、公共交通线路等。北斗地图【警示】北斗地图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组织架构上是没有任何关联。从北斗地图的用户协议可以看到,它的地图数据来源于高德地图。确切来说是高德换借用测绘资质案例了一个皮,外表看起来不一样,但内在的东西还是高德。

北斗地图调用高德地图的数据一方面不用投入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去完善地图的基础数据,拿来直接就可以用,另一方面并不需要相关的资质,资质获取这方面是尤其困难的。为什么是高德借用测绘资质案例?事实上不光苹果地图,国内外很多的地图软件都和高德颇有渊源,比如:滴滴、谷歌地图等。这源于高德地图准确的交通大数据和专业的导航服务。

目前,高德地图在国内拥有超过7000万活跃的POI位置点数据,覆盖超过650万公里的导航道路数据,提供全国360多个城市和所有高速公路的实时交通路况,并实现了分钟级更新。高德地图还与150多个城市的交管部门达成合作,共同为用户带来更权威的交通大数据和出行调度。

另外,高德地图接口调用简单、易用、稳定、高效,很多开发问题直接在高德开放平台都能轻松的解决。

高精地图是该领域很多企业觊觎的对象现在,连自动驾驶公司都在虎视眈眈、伺机而动,无奈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确实难拿。各家企业只好采取迂回的策略,一方面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来间接的借用该资质,另一方面稍有一定行业经验、实力的公司还是不遗余力的去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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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资质投标最高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用测绘资质案例,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借用测绘资质案例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借用测绘资质案例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法律效果借用测绘资质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扩展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借用测绘资质案例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2015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地测量(含卫星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以及军事测绘单位从事非军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全省测绘工作。

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省农垦总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有关的测绘工作,并接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更新周期,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更新。第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以及房产测量活动实施测量技术规范的监督。第六条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设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涉外测绘项目应当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第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省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第八条 测绘单位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测绘业务,应当在分立、合并、终止后三十日内将测绘资质证书交回颁发证书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九条 三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投标,涉

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测绘项目除外。第十条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将测绘项目发包给具

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不得低于测绘成本价格发包。第十一条 测绘项目不得转包。

经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同意的测绘项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经承担分包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二条 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前,应当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测绘项目登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测绘项目登记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建立专题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区域地理信息系统的,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投资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无偿汇交副本,非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汇交目录。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的单位出具凭证,并在三十日内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第十四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我国有关部门、单位合资或者合作完成的测绘成果,中方合资或者合作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副本,并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测绘成果目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测绘成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使用的测绘成果,应当充分予以利用。第十六条 除国家规定无偿提供使用的测绘成果外,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与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签订使用协议。第十七条 生产、存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地或者场所,周边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建造可能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提供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

借用测绘资质收几个点

借用测绘资质按合同金额1到3个点收取费用。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借用资质,就是投标人自己不具备或没有投标资质。投标人为了能够投标,借用符合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领取法人代表授权书,借用公章,从而以正规合格身份参与投标的行为。